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违法放贷等

中新经纬5月6日电 据高检网6日通报,国开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行原兴祥嫌受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副行法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长何违法发放贷款、被提隐瞒境外存款一案,诉涉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贿违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国开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行原兴祥嫌受近日,副行法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长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兴祥享有的被提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诉涉听取了辩护人的贿违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国开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情节特别严重;何兴祥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何兴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何兴祥,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嘉兴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山东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今年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兴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月13日,高检网通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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